2008年8月6日 星期三

对这样一个率兽食人的政权,他们只要还保有基本的良心和正义感,是不可能在内心承认其合法性的。

    而到了满清,军队抢劫杀人成为了理所当然,天经地义,打到一个地方,就抢劫到一个地方,甚至以抢劫作为激励士气的手段,不单是统治稳固之前抢劫,统治稳固之后,依然抢掠屠杀,无恶不作。满清军队的暴行是这些明亡时的烈士与遗民所亲眼目睹,亲身经历的。对这样一个率兽食人的政权,他们只要还保有基本的良心和正义感,是不可能在内心承认其合法性的。



    在明代,民间百姓畅快议论,以及结社聚会,游行抗议都是司空见惯,即便在最黑暗魏忠贤时期的短短三年内,也无法控制民间的舆论,还有民间力量敢于出来挑战,所以才有张溥《五人墓碑记》中描绘的情形发生。而在其他时候,民间的舆论抗议更是足以影响朝廷的政策走向,官员的去留。明代的士大夫也好,百姓也好,对此都以为是天经地义的,



    但在清朝则如何?如果类似明朝万历和天启年间反抗矿税以及阉党的那种带有暴动性质的集会抗议,恐怕紧随而来的便是屠城,江阴大屠杀和嘉定三屠其发端都是完全出于民间自发的反抗。即便是一般性质的抗议,结果也是悲惨无比,比如清初的哭庙案,江南吴县士子一百多人,到文庙孔子牌位前痛哭抗粮,论其本意,不过是希望满清的横征暴敛能稍微收敛一下,并无推翻清朝统治之意,更无实际的暴力行为,不料结果是清廷大怒,,拟“罪大恶极”“不可逭者”之罪名三条,逮捕多人,最后十八名参与者被砍头。其中一个是有名的金圣叹。他在临死前写给家人的信里说 “杀头至痛也,籍没至惨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不亦异乎?”鲁迅曾经因此批评他是“化屠夫的凶残为一笑”,但其实金圣叹的说法更可以看成是一种强烈的讽刺。



    我们不妨拿金圣叹的同时代人,明末思想家陈确在明还未亡时的同类事情作一下对比。崇祯十五年的时候,陈确(字乾初)联合海宁诸生,发起了一场反对地方官员的运动,最后的结果是迫使当地官员下台。陈翼《乾初府君行略》中说“壬午秋比,先君子以命中之技,值贪尹煽虐,辍所业攻之;当事庇贪尹,欲罪首事者,文移褫革,学宪执不许。雪涛刘公力荐科试,亦不听。是岁竟不与乡闱试,先君子夷然不以为意,谓:“捐吾生以救一县之民,亦何所惜;一乡荐,何足道哉?”诸与贪尹比者,百方恐吓,先君子屹不为动;邑众庠生,感先君子义,群聚不散,当事者心惕,卒解其事。未几,风闻辇毂,当事与贪尹竟中考功去,先君子亦不以此自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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